《表1 存储分区存储容量》
根据《GB/T 35789.1-2017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6]中规定,机动车电子标识应包含1个芯片标识符区、1个安全区、1个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以及至少5个用户区等存储区,各存储容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100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赵杰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交通委交通指挥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GB/T 35789.1-2017机动车电子标识通用规范第1部分:汽车》[6]中规定,机动车电子标识应包含1个芯片标识符区、1个安全区、1个机动车登记信息区以及至少5个用户区等存储区,各存储容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100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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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赵杰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交通委交通指挥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