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爆发痛评估及处理记录表》
疼痛评估过程中,如患者发生突发的剧烈疼痛(爆发痛)需立即进行评估,在给予药物治疗后(原则上静脉给药后5~15 min,口服给药后1 h)评估治疗效果,需注重评估-治疗-再评估的动态过程。爆发痛评估及处理应进行记录(附表2),对于自控镇痛患者应该了解无效按压次数,是否寻求其他镇痛药物治疗。在多学科团队中,临床药师需与病区护士有效合作,及时发现患者出现的镇痛不充分、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若患者24 h内爆发痛次数大于3次,临床药师需与医生讨论疼痛控制不佳的原因,必要时需调整镇痛方案。
图表编号 | XD008012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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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广东省药学会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药学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