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组患者治疗前、后主观症状改善比较》
(例)
治疗后,对照组患者耳鸣、头痛、头晕、失眠自觉症状总改善人数分别为16、20、13、9例,改善率分别为51.6、80.0%、50.0%和92.0%,治疗组患者上述症状总改善人数分别为28、26、16、22例,改善率分别为90.9%、86.7%、91.7%和94.1%。治疗组患者耳鸣、头晕的改善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2组患者头痛、失眠症状的改善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分别为0.72、1.00)。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8002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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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郑莹、佘惜金、林敏、黄伟欣、刘文娟、赖丽丽、吴劲松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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