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北京市初一年级学生高度近视相关影响因素赋值表》
以学生是否高度近视(是=1;否=0)作为因变量,为避免漏掉重要的危险因素,对单因素分析筛选的检验水准做调整[11],以单因素分析中P<0.3的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纳入多因素分析,同时通过查阅资料并结合专业将看电视的距离、看台式电脑的距离、使用手机或掌上电脑的距离作为自变量纳入多因素分析[12-13],其中每周户外活动时间、每周看电视时间、每周睡眠时间以四分位数进行分组,对四分位分组采用哑变量处理,各项资料及其赋值见表3。采用“向后-条件”法对数据进行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与父母都不近视的学生相比,父母一方近视(OR=2.253,95%CI=1.313~3.864)及父母双方都是近视(OR=5.389,95%CI=3.033~9.574的学生更容易患高度近视;每周户外活动时间<4.17h学生患高度近视的风险是每周户外活动时间≥9.92h学生的2.242倍 (OR=2.242,95%CI=1.208~4.162),结果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7899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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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王硕、吴立娟、刘丽娟、郭寅、田飞飞、桑榆鉴、郭秀花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同仁眼科中心北京市眼科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验光配镜中心、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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