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牙体修复前后的牙周碱性磷酸酶水平 (±s, n=56, mg/L)》

《表4 两组牙体修复前后的牙周碱性磷酸酶水平 (±s, n=56, mg/L)》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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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桩与金属桩核修复外力导致牙体损伤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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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前,观察组与对照组牙体碱性磷酸酶水平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修复后3年,对照组牙周碱性磷酸酶水平明显高于观察组(P<0.05);观察组修复前后的碱性磷酸酶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