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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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起立床辅助治疗重型颅脑损伤并发肺部感染的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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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例患者均为我院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住院患者,经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为3~8分,符合重型颅脑损伤的诊断标准。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两组的基本资料相似,具有良好的可比性(P>0.05)。见表1。入选标准:(1)符合重型颅脑损伤的诊断标准,经CT、磁共振检查确诊脑外伤、脑出血、脑梗死等,病程在2周至6个月。(2)GCS评分3~8分。(3)生命体征平稳并经患者法定代理人知情同意。(4)观察时间不小于15 d。排除标准:(1)病情恶化,出现新的脑梗死灶或脑出血灶。(2)合并严重心、肺功能不全。(3)出现癫痫发作。(4)严重高血压[血压大于170/100 mmHg(1 mmHg=0.1333 kPa)]、骨质疏松、长期服用激素或恶性肿瘤等情况。(5)排除精神障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