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再生原料品质修正》
式(1)中,LCIP'为生产过程的LCI结果;RM为再生原料的量;LCI处理为将废弃物处理为再生原材料过程的LCI结果;B'为再生材料替代初生材料的环境影响应分摊给再生过程的分摊系数,B'=可再生材料回收率/2,本研究中为0.119;EV为再生原料可替代的原生材料的LCI结果;Q为本过程再生原料的质量修正系数,即进入再生过程的再生材料与原生材料品质比,本研究采用经济比,修正情况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7656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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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廖盈盈、杜娟花、王洪涛、江志兰、宋波 |
绘制单位 | 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