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食品生产企业留样管理要求》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及《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明确要求,食品企业需要留样(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7500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庞伟 |
绘制单位 | 上海悦孜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及《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明确要求,食品企业需要留样(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7500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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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庞伟 |
绘制单位 | 上海悦孜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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