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台湾地区对市县水利项目的补助最高限额》
资料来源:台湾地区《中央对直辖市、县(市)政府补助办法》(2016年修订版)。
台湾地区对于市、县(市)实施项目,和江苏省类似,在财政能力分级基础上,实行财政补助政策,具体由文件规定最高补助限额(见表1)。除台北市政府被列为第一级外,其余直辖市及县(市)政府依最近3年度决算显示地方财力,每3年调整1次。
图表编号 | XD007453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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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胡国君、朱友江、楼锋、刘伟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江苏省水利信息中心、江苏省水利科教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