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SV、LVEF和6 min步行距离结果比较 (±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5;治疗后与对照组比较,bP<0.05
两组治疗后SV、LVEF(%)和6 min步行距离均高于治疗前(P<0.05),且治疗组治疗后各项指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446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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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8 |
作者 | 苏红利、吴皓、李长虹 |
绘制单位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医院、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医院、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