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无公害辛夷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限量通用标准》
参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进行测定。本品含挥发油不得少于1.0%(mL·g-1)。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木兰脂素(C23H28O7)不得少于0.40%[2]。
图表编号 | XD007437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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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胡娅婷、胡心怡、朱星语、孟祥霄、王瑀、刘霞 |
绘制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