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干预组和对照组治疗情况比较[n (%) ]》
总有效率是指“显效”和“有效”例数之和占所有例数的百分比。干预组总有效率为97.14%,高于对照组的77.14%(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249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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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5 |
作者 | 黄习雯、杨庆芬、范穗光、陈敏聪、陈观连、王全军 |
绘制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医院口腔科、华南农业大学医院口腔科、华南农业大学医院口腔科、华南农业大学医院口腔科、华南农业大学医院口腔科、华南农业大学医院口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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