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河北省水权分配模式》
在水权确权工作由低平原区向沿海地区、坝上地区及山丘平原结合区的逐步推广过程中,出现了试点示范过程中未曾遇到问题,如:耕地面积较大(旱地占地较大,实际灌溉面积较小)导致农业用户水权过小、鱼塘用水量较大合理用水量确定方法未明确、散养畜禽用水量过大导致农村人均生活用量超《河北省用水定额》标准等问题,就上述问题一一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征求了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用水户意见,最终确定了各类问题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区分用水行业特点、灌溉条件、水源条件等提炼了四种分配模式:低平原区分配模式、坝上地区分配模式、沿海地区分配模式、山丘平原结合区分配模式,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171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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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马素英、孙梅英、付银环、贾兆宾、李森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