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术前、术后的面神经H-B分级 (例)》
于术前1 d、术后1周、3个月评估患者的面神经功能,结果见表1。评价标准为House-Brackmann(HB)分级法[4]:Ⅰ级,正常;Ⅱ级,轻度面瘫,可见轻微面肌无力和联带运动;Ⅲ级,中度面瘫,面肌无力和明显联带运动;Ⅳ级,中-重度面瘫,明显面肌无力和面部不对称;Ⅴ级,重度面瘫和面肌不对称,几乎看不到患侧面部运动;Ⅵ级,完全瘫痪。
图表编号 | XD006975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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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陈曦、蒋伟超、孙金莉、朱治、陈四方、谭国伟、王占祥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殖医学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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