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之”的指称情况:孤岛时期《申报》药品广告代词“之”的三个平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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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时期《申报》药品广告代词“之”的三个平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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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药品广告中代词“之”指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灵活。“之”指称的成分多样,可以是具体的人或物,也可以是抽象事理,比如某种病症、病因、现象或达到的效果。指称对象中以事物居多,主要是某类药品,这由广告的性质和类别决定。指称病因和现象的较少,因为药品广告介绍的主要对象是药物,关于病因或存在现象等附加类信息不是表达的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