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2~2018年中东欧16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

《表6 2012~2018年中东欧16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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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东欧16国农产品贸易合作的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基于“16+1”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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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UN Comtrade数据库。

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常用于衡量两国某种商品贸易的互补性程度,若其数值大于或等于1,表示一国在某商品上对另一国贸易互补性较强;若其数值小于1,表示一国对另一国贸易互补性较弱。2012~2018年,中东欧16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趋强,但整体偏弱。2018年,中东欧16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为0.96,达历年最高值,其中,保加利亚、波兰、黑山、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罗马尼亚等7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均大于1,即贸易互补性较强,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最强;其余9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偏弱,斯洛伐克和捷克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最弱(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