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近年来我国三次产业及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变化》
注:在本表中,计算2018年劳动生产率时,2018年GDP及各产业增加值数据根据上年不变价对应数据乘以对应不变价增长率计算。各年份劳动生产率根据对应年份增加值与就业人数之比计算。
姜长云、刘振中(2018)的研究发现,按不变价格计算,2012—2017年间,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年均递增3.7%,年均增速是1992年以来的最低水平。(8)[8]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也年均递增3.7%,增速分别慢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4.6个、0.9个和3.9个百分点。与“十二五”时期平均增速相比,进入“十三五”以来的前3年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平均实际增速有所加快(见表4),年均递增6.6%。从现有趋势来看,在“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到2020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大于6.6%、2020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12万人/人的目标,经过努力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尽管如此,201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已达52.2%,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及其增速明显低于第二产业(见表4),这对于推进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不利影响仍然值得重视。按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2011年相当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7 0.1%,2018年相当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53.6%;服务业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由2011年的2.0万元/人,扩大到2018年的5.2万元人。因此,在“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应把提高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放在突出地位。
图表编号 | XD006669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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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5 |
作者 | 姜长云 |
绘制单位 |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