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工视角下创意阶层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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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视角下创意阶层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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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国2004年—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主要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中经网统计专题统计数据计算整理而来。其中,计算创意阶层区位熵时,按照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显性创意阶层”和“隐性创意阶层”,分别包括文体娱乐从业人员、卫生、社会保障从业人员、教育从业人员、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金融业从业人员、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计算行业异质性时,样本选取中国一位数行业19大类行业,分类依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标(GB/T 4754-2011)。各变量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其中区位环境两个指标均有两个缺失值,在大样本情况下不影响统计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