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保单位中的长城资源统计》
相比于修建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4世纪的罗马长城具有的明确考古遗址性质,中国长城保护从认知到保护实践都以古建筑类型为中心。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以“长城,建筑”和“长城,考古”为主题词检索,结果分别为1670和415篇文献[2],相差4倍之多。考虑到考古学作为基础学科的地位,这样的差距就更凸显考古学的整体缺乏。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目前已公布的32处[3]以长城资源为对象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类长城资源数量占85.9%(见表2)。例如2001年将长城(春秋至明)整体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类型即为古建筑。
图表编号 | XD00660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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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8 |
作者 | 于冰 |
绘制单位 |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