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加样回收率试验的结果 (mg, n=9)》
分别取9份已知水分含量的供试品约0.1 g,精密称定,分别加入4、5、6 mg精密称定的纯化水各3份,按“1.2.1”项方法操作,根据消耗费休试液的体积与费休氏试液的F值(表2),计算得水分的加样回收率为95.3%~100.4%,平均回收率为98.6%,RSD=2. 1%( n = 9)。
图表编号 | XD006607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梁改玲、李洁、全巧玲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新疆哈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