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美基于不同路径的政策主张》

《表3 中美基于不同路径的政策主张》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美数字贸易博弈及我国对策》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如前文所述,目前能够凸显美国意志的数字贸易规则已在美国所主导的一系列国际贸易协定中充分得以体现。国际贸易协定是主权国家之间经过协商所缔结的法律文本。可以说,美国是遵循与主权国家展开官方协商方式“自上而下”地推动其所关注的数字贸易规则的产生和实施。尽管我国已对外缔结了一系列区域贸易协定,但直至2015年签署的中韩FTA及中澳FTA才开始涵盖独立的电子商务章,其中只涉及一些简单的、分歧较少的第一代数字贸易规则。我国曾试图加入TISA谈判,以更好地参与到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尤其是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之中,但该申请遭到美国强烈反对。在此情形下,我国须另辟蹊径。总之,目前我国主要遵循非官方的、自下而上的路径提出符合自身需求的政策主张(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