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s, n=10)》
选择2016年1~10月在上海市同仁医院康复医学科住院的脑卒中偏瘫患者10例,脑出血2例,脑梗死8例,均符合1995年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疾病学术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6],并经头颅CT或MRI检査证实。纳入标准:首次脑卒中发病;无明显认知障碍[(MMSE)>22分],理解能力基本正常,能配合检查和治疗;能够独立步行至少50 m;无明显疼痛、痉挛和共济失调。排除标准:排除严重心、肺、肝、肾等全身性疾病,明显的高血压和低血压等。同时选择健康人10名作为对照组。两组受试者均为右利足,年龄、身高、体重及功能评定(Brunnstrom分期)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测试前两组均被告知本研究的目的与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图表编号 | XD006329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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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10 |
作者 | 张晶晶、李艳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市同仁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