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自我效能评估项目评分比较 (分, x±s)》
注:a与干预前比较,P<0.05;b与对照组比较,P>0.05;c与对照组比较,P<0.05
干预前两组患者自我效能项目评分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干预1年后,两组患者各项自我效能项目评分均高于干预前,观察组患者各项自我效能项目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6261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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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李继东、黄文辉、王悦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