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农民水费承受能力分析表》
基本水价测算根据2013年8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补助指标的通知”中以水费占亩均产值的比例或占亩均纯收益的比例为依据(水费占农业产值5%~8%,占纯收益10%~13%)作为农民水费承受能力的测算标准是可行的,在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取比例的下限比较合理,农民水费承受能力分析表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6253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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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30 |
作者 | 杨梅 |
绘制单位 | 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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