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推免院校分类:程序正义视角下研究生招生程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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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视角下研究生招生程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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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 914所,比上年增加了35所。普通高等学校2 631所(含独立学院265所),比上年增加36所(独立学院比去年减少1所),成人高等学校283所。2 319所无推免资格的高校是全国2 631所普通高等学校减去具有推免资格的 312 所高校得来的。2. 数据

非推免生无法参与到某些研究生入学席位的竞争过程,不仅导致研究生招生选拔程序的程序正义问题,而且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双一流”大学接受推免生的比例逐渐扩大,将导致那些不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学生进一步攻读优质研究生教育的机会减少。截止到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一共有312所,其中的137所是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且这137所高校的推免比例明显高于非“双一流”学校。按照推免资格和推免比例划分,可以把高校分成四类,从表3中我们可以看出,推免资格和推免比例与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高校存在较高的关联度。众所周知,我国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的分布更不均衡,所以有很大可能出现以下现象,即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城市地区比农村地区、家庭富裕比家庭不富裕的孩子有更大几率接受更好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教育,也有更大的几率考入或被保送到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进一步享有更多的直博、推免机会,甚至在申请攻读博士的时候享受额外“照顾”。有学者表示:“更青睐来自‘985’或‘211’院校的学生无可厚非,通过高考能考取好学校本身说明这个学生基础扎实;而一般来说,好大学培养出来的学生要比一般大学更好,这也是事实。”正是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导致非“211”高校的推免生还没有在舞台上展示自我,就因为院校身份直接被拒之门外,丧失了公平入学的机会。[8]非“双一流”的推免生尚且受到如此对待,对非“双一流”的统考生而言情况只会更加糟糕。这种使教育的不公平现象逐级加深的趋势,不仅会破坏教育系统的良性发展,也会进一步侵蚀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