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日本节能环保车汽车重量税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2014年执政党税制改革大纲等规定,日本计划于2017年4月1日提高消费税税率(由8%提高至10%),并废止汽车购置税,同时导入环境性能税以保持和强化汽车购置税中的环保功能。随着提高消费税率至10%的实施日期的推迟(推迟至2019年10月1日),环境性能税的导入期也相应延至2019年10月1日。环境性能税将对汽车税以及微型车税在购置时征收,根据购入价格,配合节能法规定的油耗标准值的达标程度,在0~3%之间进行课税。2021年3月31日前,对于优于2020年度燃耗基准20%的汽车和优于2020年度燃耗基准10%的微型车免征;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优惠幅度进一步增加,对于优于2020年度燃耗基准10%的汽车和达到2020年度燃耗基准的微型车免征。
图表编号 | XD00608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霍潞露、石红 |
绘制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