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创新主体差异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区域创新系统中“三足鼎立”的三大创新主体。为了深入探讨互联网创新溢出的这种潜在多元化特征,这里将从区域创新三大子系统出发,检验互联网“威力”的异质溢出情况,具体估计结果见表4。关于创新主体的回归结果中,第(1)、(3)、(5)列表示未考虑int滞后的检验结果,第(2)、(4)、(6)列表示考虑int滞后一期的检验结果。基于模型(1)的int估计系数为0.48且显著,表明互联网显著驱动了企业的创新效率。基于模型(3)和模型(5)的估计发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int估计系数分别为0.68和0.61且显著,说明互联网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效率均同样存在明显的促进作用。滞后模型的检验表明,三大创新主体的int估计系数均为正且显著、强度亦有所增大,意味着互联网的创新滞后效应在三大创新主体中是显著存在的。随着互联网建设的持续推进,长期内互联网的创新溢出效应将会更为明显地显现。从互联网的作用强度来看,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异质性特征,即互联网的创新溢出效应存在显著的创新主体异质性特征。鉴于在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基础研究创新的主力军,企业是应用研究创新主角的共识,故不难得出,互联网对基础研究创新的驱动效应明显强于应用研究的结论,新时代下这一现象应值得关注。
图表编号 | XD00602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7 |
作者 | 韩先锋、宋文飞、李勃昕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