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摇广东煤改气相关政策》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自《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煤炭利用即以各种形式的清洁高效利用为主,包括电力行业的水煤浆发电、超低排放改造和热电冷3联供等以及建筑陶瓷行业的水煤气等方式,努力达到节能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但是,直到2018年5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出台,广东才首次正式在省级政策中提出“煤改气”,并明确“煤改气”是通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来实现压减煤炭消费量的能源利用方式,此后,珠三角地区9市也陆续出台地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到2018年12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清单,要求2020年基本完成燃煤工业锅炉替代及清洁改造、工业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工业窑炉专项治理等工作(表1)。
图表编号 | XD005824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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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30 |
作者 | 钟式玉、郭贤明、于文益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能源研究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