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组患儿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情况及住院时间比较》

《表1 三组患儿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情况及住院时间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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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表面活性物质对不同胎龄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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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早期、中期组比较,aP<0.05;与中期、晚期组比较,bP<0.05注:早期组-胎龄28~30周;中期组-胎龄31~33周;晚期组-胎龄34周以上

三组患儿在开始治疗时间、初始剂量、总剂量以及住院时间上存在明显差异,其中晚期组开始治疗时间晚于早期、中期组,但早期组初始剂量、总剂量以及住院时间均高于中期、晚期组,组间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