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某建筑企业“营改增”前后税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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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面改征增值税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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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西某个大型建筑企业2015年收入为例。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其营业收入为60000万元,营业成本为53000万元。由于不是所有成本都可以全额抵扣,故本文设置50%、60%、70%和80%四个可抵扣成本比例,计算出该企业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该企业作为一家大型的建安企业,会计核算比较完善,财务制度也较为健全,所测算的临界抵扣比例对于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代表性。具体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