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解释变量及描述性统计》
注:*、**、***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处理组是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家庭,控制组是未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家庭。
在变量选择上,本文使用调研前一年农户总收入、人均年纯收入、非农总收入和农业总收入作为结果变量,以是否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处理变量,选择农户户主特征、家庭特征、村庄特征作为协变量,具体变量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下页)。
图表编号 | XD005618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15 |
作者 | 胡伦、陆迁 |
绘制单位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