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氨区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部分法律法规确定了应急物资配备标准,如:DL/T 692—2008《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规定了企业应配备的紧急救护装备和医疗器械;《燃煤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明确了重大危险源存储区应急防护用品配备(见表2),以便于各企业组织实施。
图表编号 | XD005599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葛爽 |
绘制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部分法律法规确定了应急物资配备标准,如:DL/T 692—2008《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规定了企业应配备的紧急救护装备和医疗器械;《燃煤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明确了重大危险源存储区应急防护用品配备(见表2),以便于各企业组织实施。
图表编号 | XD005599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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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葛爽 |
绘制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