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铁岭市2017年乡镇财力保障情况》
2017年全市乡镇级可支配财力7.8亿元,其中自身收入财力2.5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5.4亿元。全市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支出11.4亿元,其中人员工资及保险(不含教师工资)8.3亿元,基本运转2亿元,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1亿元。从上述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来看,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在乡镇体现尤为严重,依靠乡镇自身的财力根本无法承担现有的支出责任,虽然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了乡镇教师、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基本民生支出,但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政权运转、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仍存在缺口。
图表编号 | XD005555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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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程晓明 |
绘制单位 | 铁岭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