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业绩补偿完成情况表》

《表2 业绩补偿完成情况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业绩补偿的压力效应研究——以天津壳木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2)业绩补偿方案与完成情况。表2是双方达成的业绩补偿方案及完成情况。神州泰岳与天津壳木约定的业绩增长率为每年30%左右,增幅水平过高导致了补偿义务方天津壳木两年都未实现业绩,对神州泰岳赔偿了股份。当年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