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肝纤维化指标比较 (±s)》
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治疗后,两组患者HA、LN、PC-Ⅲ、Ⅳ-C水平比治疗前均明显降低,同组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治疗后治疗组患者肝纤维化指标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5150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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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8 |
作者 | 刘义文、廖春娇、黄顺东 |
绘制单位 | 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肝病二科、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肝病二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