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能力信任的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收益》
假定签订契约时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的收益分别为S1与S2。当加入能力信任时,对彼此能力的认可和信任将会增加双方的收益,假设核心企业和节点企业增加的收益分别为A1和A2,核心企业和节点企业增加的成本分别为C1和C2。然而当核心企业信任节点企业的能力,而节点企业不信任核心企业的能力时,节点企业额外得到的收益为E1,核心企业得到的收益为B,并假设B-C1<0,这是指核心企业单方面信任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付出的成本。若非如此,则无论节点企业是否选择信任,核心企业都有动力给予节点企业信任,因为给予对方信任后都能够使自身的收益增加,但这显然与现实的情况不符,即在现实中并没有那么多的企业能够建立起基于能力的信任。当节点企业信任核心企业,而核心企业不信任节点企业时,核心企业额外得到的收益为E2,节点企业得到的收益为D,D-C2<0,则节点企业单方面信任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付出的成本。核心企业和节点企业采取不同策略时的双方的收益,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5066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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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戴安然、孙瑞琪、李季芳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