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蓄电池实际使用年限统计表》
DL/T 724—2000标准第5.3.3还规定,对在3次充放电循环之内,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的阀控蓄电池,可认为其使用年限已到,并应更换。两级电站蓄电池组实际使用寿命的统计情况如表3所示。其中有30%的蓄电池的使用年限未超过4.5 a,已报废蓄电池的平均寿命仅为3.2 a,远远未达到原设计使用年限。
图表编号 | XD005013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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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0 |
作者 | 李金明 |
绘制单位 | 锦屏水力发电厂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