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脱腥效果评分标准表[4]》
采用100分法评定,即由10名合格评价员(经筛选,均具备良好的感官评价行为)进行描述性分析。在开始评价前,对感官评价员进行评价培训,使评价人员能对描述产品感官特征的特定词汇达到高度的统一辨识,在不掺杂个人情绪的情况下,能更客观地对产品进行评价;为提高感官评价的可信度,感官鉴别的时间在14:00~16:00,不能在餐后1h参与鉴别,感官评价室的温度保持在25℃下(常温)进行。在鉴别时应注意避免混杂外来气味并保持口腔清爽,当有情绪影响时不要进行品评,同时,各个品评人员使用的品评方法要相同,包括样品数量、入口方式、样品在口中的停留时间、咀嚼方式等[3]。所有样品均采用3位随机数编码,常温下供评价员进行评价,对每个样品进行单因素评价。脱腥效果评分标准表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759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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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宁芊、庞杰 |
绘制单位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