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UPOV成员保护植物种属范围 (截至2017年10月26日)》
注:(1)**代表此国家为UPOV1961/1972文本成员,*代表此国家是UPOV1978文本成员,未带*代表国家是UPOV1991文本成员;(2)种属数量按照UPOV代码计算;(3)UPOV统计中国有关保护名录数据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数据显示为321个。2013年以后中国农业和林业在保护名录中共增加186
由表6知,在75个UPOV成员中,截至到2017年10月底有63个成员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植物种属。以色列自1973年起将植物品种保护立法适用于所有属和种,成为第一个放开所有保护名录的国家。在57个UPOV1991文本成员中,有50个成员全面放开对所有植物属种的保护。其中一部分成员全部放开是由于UPOV1991文本中明确规定,要求新加入的成员在十年内或者升级文本(由UPOV1978文本上升为1991文本)的原成员国家在五年内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植物属种,如越南和约旦都是在加入UPOV1991文本后的第十年放开所有保护名录;另一部分成员多为种业发达强国,早在加入UPOV1991文本前几年就已经保护所有属种。如荷兰在1990年就已经放开全部保护名录,而其在1998年才成为UPOV1991文本成员,还有巴拿马(提前2年)、丹麦(提前2年)、加拿大(提前23年)、肯尼亚(提前5年)、以色列(提前25年)等放开所有保护名录。在18个UPOV1961/1972和UPOV1978文本成员中,已有13个成员将其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的植物属种。中国保护属种的数量从2006年的208个增长到2018年的507个,虽然有了大幅的增加,但仍属于仅有的几个只对部分植物种属实行品种权保护的国家之一,明显落后于其他UPOV成员的保护水平。
图表编号 | XD004748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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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周绪晨、宋敏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