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理财子公司和商业银行内设理财部门关键设立条件对比》
在理财子公司的设立条件上,《子公司管理办法》提出了三个量化指标: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理财业务专营部门连续运营3年以上。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事先建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并且连续运营、规范运作、平稳盈利,具备一定的人员规模和科学的组织架构(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744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07 |
作者 | 高绪阳 |
绘制单位 | 青岛银行博士后工作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