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拘役的同时是否使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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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基本特征及量刑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700份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一审裁判文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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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数据统计,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较多,占有效样本的60.0%(详见表10)。在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有效样本中免于刑事处罚的仅有2例,且低刑期判处较多,尤其以1、2、3(月)拘役期限最多,分别占有效样本的28.0%、37.1%和22.3%,三种刑期总共占有效样本的87.4%(详见表11)。与此同时,并处罚金范围大多在一万元以下,个别案件罚金较高,罚金数额总体均衡。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法官审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时,基本趋向于入罪,且大多数案件中涉案主体均被科处了刑罚。与此相应,针对情节显著轻微的该类案件,法院也倾向于选取中位数的做法,较大比例适用低刑期,而不选择做出无罪处理。[4]缓刑适用率较高也进一步说明了该罪定罪较严,但刑罚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