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企业拆迁后的生产状态》
(1) 复产概况。企业拆迁后的生产状态见表1。由表1可知,从表面上看,与2016年前63.3%的企业停产率相比,2016年后企业停产率仅为37.6%,企业消亡的情况似乎并不严重。但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一是停产意味着消亡。2016年前拆迁企业复产率为拆迁若干年后的存活率,不少企业是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陆续消亡的;2016年后拆迁企业停产基本上意味着就地消亡。按照5年存活率50.6%[7]推算,2016年前拆迁企业停产率往回倒算5年,拆迁企业当年停产率为27.6%,低于2016年后拆迁企业37.6%的停产率。二是“幸存者”偏差。调查人员主要为街道工作人员,被街道督促拆迁以致停产的企业负责人因情绪问题更可能抗拒电话调查。2016年后拆迁受访企业有400户拒绝回答问卷,假设其中2/3属于停产、1/3属于复产或转产,2016年后企业停产率将达到47%。三是老企业抗风险能力强。2016年后拆迁企业是经历过温州民间借贷危机[8]保留下来的制造业“老兵”,抗风险能力较强,存活率理应高一些。综合以上因素,在2016年温州市区工业企业拆迁背景下,传统企业消亡率比较高,对传统动能的负面冲击较大。
图表编号 | XD004388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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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5 |
作者 | 夏择民 |
绘制单位 |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