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沿线国家已签订的FTA数量》

《表1 沿线国家已签订的FTA数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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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各国农业贸易自由化模式及其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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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弧里的数字是截至2017年底每个国家已经签订的FTA个数。资料来源:根据WTO-RTA数据库统计

在当前多边贸易谈判没有取得任何重大进展之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FTA却遍地开花,东盟自贸区、南盟自贸区、独联体自贸区、海合会等众多自贸区并存(竺彩华和韩剑夫,2015;彭羽和沈玉良,2017)。根据WTO-RTA统计,截至2017年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签订的FTA有160多个,但每个国家签订的FTA数量差异很大,具体见表1。签订FTA超过10个的国家有:东亚的中国(16个),东南亚的新加坡(21个)、马来西亚(13个)和泰国(12个),已加入欧盟的罗马尼亚(36个)、保加利亚(36个)等中东欧一些国家,南亚的印度(13个),西亚的土耳其(20个),独联体的俄罗斯(19个)、乌克兰(17个)、格鲁吉亚(11个)和亚美尼亚(12个)。同时,还有一些国家对签订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态度十分谨慎,只签了1-2个FTA,如尼泊尔(2个)、不丹(2个)、蒙古(1个)、伊朗(1个)、伊拉克(1个)等。沿线国家FTA网络,构成了“一带一路”变化中的地区秩序和地缘经济版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成员国相互交叉、重叠,会导致FTA多重治理,不仅增加贸易成本,还会降低贸易效率。而且众多的FTA又与WTO的成员重叠,使FTA难以成为WTO的“垫脚石”,相反变为WTO的“绊脚石”。至今“一带一路”区域尚未形成以本地区成员为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双边、多边FTA或RTA,从而制约了“一带一路”区域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使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合作模式多样化和规则复杂化、政策不确定性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