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犯罪: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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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犯罪: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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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文对铁路公安管辖权范围在场所上的历年变动情况,以及对铁路犯罪相应阶段的变化状况进行数据对比后,可以发现:从2002年至2013年,全国整体犯罪呈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约为3.2%,在正常的情况下,全国铁路犯罪也应与该趋势保持方向上的相似性。然而,在该一阶段内,铁路犯罪却呈现两个发展趋势:其一,2002-2009年,呈年均14.6%的明显下降趋势,与此阶段全国整体犯罪约3%的年均增长率完全相悖。通过前文对数据的分析可知,铁路系统附属学校、医院、铁路工程与铁道建筑公安分离出铁路系统所导致铁路公安管辖权范围的缩减,又不能或者无法完全解释铁路犯罪在该时期的大幅度下降,由此,导致该一阶段铁路犯罪异常下降的原因,恐怕无法完全从外在的管辖权缩减上做文章。其二,2010-2013年,铁路犯罪回复至9.3%的上升趋势,与此阶段全国整体犯罪约5%的年均增长率在方向上保持一致。通过前文对数据的分析可知,该一阶段由于铁路工程与铁道建筑公安继续分离出铁路系统而导致铁路公安管辖权范围的缩减,同时又未有其他导致管辖权范围增大的新情况发生,由此,该一阶段铁路犯罪回复至上升通道的原因,亦与外在的管辖权范围变动无关。据此,势必有某一个被忽视的因素,导致铁路犯罪在一个时期发生异常下降状况,而随着该因素的消失,铁路犯罪则回复正常,下文将要对这个被忽视的因素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