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南海重要渔业种类的产卵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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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休渔期调整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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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农业部发布的《中国海洋渔业水域图》[23]指出机轮禁渔线内的幼鱼繁育场的保护期为全年1—12月。但实践中执法力量的不足,幼鱼被滥捕的现象仍屡见不鲜[24]。我国内陆休渔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休渔期基本能覆盖幼鱼生长的关键时段。如长江禁渔期制度中云南德钦县至葛洲坝以上的为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口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珠江禁渔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黄河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农业部发布的《中国海洋渔业水域图》[23]也指出南海大部分鱼类产卵活动集中在2-7月(表6),产卵盛期在3—6月。2018年春季,笔者在北部湾作渔业资源底拖网调查时,发现了大量的二长棘犁齿鲷、竹莢鱼幼鱼。另据南海水产研究所[25]的仔稚鱼四季调查结果显示,南海北部近海春季的平均网采仔稚鱼尾数也多于夏季。因此,现行的南海休渔期应当向春季延伸,加强对幼鱼资源保护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