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计划”提出时的产业构造及城镇化率比较》
在产业结构方面,“计划”提出时中日两国的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2)的GDP占比(%)相仿,第一次产业的GDP占比(%),日本比中国高3.7个百分点;在就业人员构成方面,两国的就业人员构成(%)排序由高到低均为第三、第一、第二产业,但第三产业的比重日本要比中国高5.7个百分点。在城镇化方面,“计划”提出时日本的城镇化率已达到63.3%[该数据为当年“市(Cities)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率。参见日本总务省统计局“日本の長期統計系列”第2-11“人口階級別市町村数及び人口(明治21年~平成17年,即1888年~2005年)”。],比中国提出“计划”时的城镇化率52.6%高出10.7个百分点(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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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1.15 |
作者 | 康成文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