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设置表》
第三,研究方向设置上,有些高校不分方向,而有些学校虽然分了研究方向,但在课程设置上大多将研究方向的特色课程放在选修环节,而非必修环节。选修课程在安排上各个高校都很灵活,学生是否会选择并不确定,因此特色课程的开设目的不能很好地实现,如此一来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培养仍然显得无重点偏向,划分研究方向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
图表编号 | XD002487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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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15 |
作者 | 邱国侠、程翔 |
绘制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