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05—2016年我国省级能源耗水转移类型》
2005—2016年间各省份能源耗水转移类型见表5。从表5可见,研究期内有23个省份能源耗水类型未发生变化。其中,稳定在低能源耗水类型的省份有16个,位于东部沿海、南部沿海和西南地区;稳定在中低能源耗水类型的是天津市;稳定在高能源耗水类型的省份有6个,位于黄河中游地区及邻近地区。有7个省份能源耗水类型发生变化:辽宁、黑龙江、广东和四川4省从较高的能源耗水类型向较低的能源耗水类型转移,均位于或邻近高能源耗水类型地区;安徽、新疆和宁夏从较低的能源耗水类型向较高的能源耗水类型转移,均邻近低能源耗水类型地区,这再一次验证了2005—2016年我国省级能源耗水存在“俱乐部趋同”现象。
图表编号 | XD0022952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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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赵莉、赵湘宁、王泽宇 |
绘制单位 | 辽宁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