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农户储粮可用时间及演变(a)》
本文采用家庭消费粮食(原粮)量与年末储粮量之比作为衡量家庭粮食安全储备的指标。表6描述了1995~2017年山西、浙江和贵州三省年内样本农户结存口粮可用时间以及全部储粮可用时间(1)。其中结存口粮的可用时间更符合实际情况,计算全部储粮可用时间的目的在于考察家庭粮食储备在极端情况下对粮食消费的保障水平。在观察期内,三省农户的储粮可用时间均经历了先升后降的过程,但除浙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外,山西和贵州的储粮可用时间在观察期初和期末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分别从1995年的13.28个月和9.83个月下降到2017年的10.06个月和7.27个月。在储粮数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储粮可用时间却并未随之下降,其原因在于,随着经济发展,粮食在家庭食品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减小,忽略肉蛋奶、果蔬等的消费而仅考虑粮食消费,并不能准确判断储粮对家庭粮食消费的保障程度。
图表编号 | XD0022928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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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30 |
作者 | 魏霄云、史清华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