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改进资本报酬测算对资本回报率的变动影响》
注:(1)影响Ⅰ表示剥离生产税净额中劳动创造部分对税前资本回报率的影响,其中,(A1)是对生产税净额中劳动创造部分进行剥离后的税前资本回报率,(B)是剥离前的税前资本回报率。(2)影响Ⅱ表示个体经营业主混合收入和国有农场资本报酬调整的影响,因调整项目一致,故对税前、税后
(1)本文基于现有统计数据资料,提出了我国资本报酬的归类方法和部分构成项的具体分摊方法,剥离出了生产税净额中由资本创造的部分,为资本报酬测算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在采用统一的“具有生产能力的资本存量”指标的基础上,生产税净额中的劳动创造部分剥离之后,税前资本回报率平均下降了2.54个百分点(如不进行剥离,税前资本回报率平均高估幅度达17.78%),基于成对差异检验结果的进一步验证,在0.01显著水平下,不剥离劳动创造部分的税前资本回报率显著高估。(2)利用收入法GDP分项数据进行资本报酬测算时,已有研究对核算口径的调整关注不足,本文针对个体经营业主混合收入和国有农场营业盈余的处理,是对已有方法的补充;同时,也提高了资本报酬的测算准确性,进行这一调整后,税前(税后)资本回报率在1978-2003年平均上升了0.10个百分点、在2004-2007年平均下降了0.62个百分点、在2008-2017年平均上升了0.37个百分点,基于成对差异检验的结果均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22630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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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王开科、曾五一 |
绘制单位 | 国家社科基金统计学科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